![]() |
七旬老人以零花钱为诱饵强奸6名幼女
华龙网2月26日11:30分讯 (数字记者 阙影、通讯员杨君相 杨军) 重庆一七旬“色魔”以给几元零花钱为诱饵,先后将六名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强奸。今日上午,记者从重庆市第三 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陈朝友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陈朝友,男,1940年12月19日出生于重庆市丰都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自20 08年4月至2009年6月案发时止,陈朝友先后12次以给1元至10元不等的零花钱为诱饵,将万某某、秦 某某、万某、陈某、陈某某、廖某某等6名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强奸,其中数名被害人为留守儿童,其父母均在外 地打工,跟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一起生活。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朝友以给予钱财为诱饵,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多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当从重 处罚。 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Herve Leger Sale。 |
All times are GMT. The time now is 12:55 PM. |
Powered by vBulletin Version 3.6.4
Copyright ©2000 - 2025,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Free Advertising Forums | Free Advertising Message Boards | Post Free Ads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