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强闯现场的周耀权被现场法警制服。
工作人员将屋里的老人抬离现场。
屋里的物品被搬空后,房屋被强制拆除。
昨日上午,广州海珠区法院派出59名执行人员和法警,对海珠区龙南七巷8号房屋予以强制执行,拒绝交付 房屋拆迁长达一年多的“钉子户”最终被强制拆除。
执行前,法院通知该拆迁户两兄弟到法院商谈补偿和解方案,准备一旦对方不同意就将其控制在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人员介绍,因两兄弟去年曾持煤气罐对抗执行,昨日不得不先“调虎离山”。
昨日房屋被强拆后,法院称钉子户与申请强拆的中惠公司达成和解,但具体补偿方案并未透露。下午,两兄弟 也恢复了人身自由。
广州市海珠区龙南七巷8号是栋砖木结构的两层楼房。房子一楼左侧,是个十来平方米的“水果档”,右侧, 挤着一个小小的鲜花摊。中间,则是户主经营的“烧烤铺”。
“这不是最后一个(钉子户),但却是最难啃的硬骨头。”法院的工作人员说,
mbt shoes store,屋主拒绝交付房屋拆迁,已经长达一年多。
据介绍,开发商愿意提供海珠区宝岗路房屋一套(面积约58�)、海珠区江南西路房屋一套(面积约63� ),另提供现金补偿20万元,用于拆迁房屋的补偿。
但被执行人周耀华、周耀权仍以补偿标准过低拒绝,并声称要对抗到底。因此,海珠区法院遂决定依法予以强 制搬迁。
调虎离山
约谈补偿 谈不拢就控制在法院
昨日上午8点,海珠区法院的59名工作人员和法警集结待命。根据事先准备好的预案和图纸,他们分别站到 “执行组”、“警戒组”、“医疗组”等临时机构应该在的地方。
居委会的人和派出所的民警也赶到现场。有人拿着摄像机在记录这一切。8点半,法警开始设置 警戒线。
此前,房主周耀华接到通知,上午9点到海珠法院,谈补偿和解,“诚意还是有的。”记者听到法院的人说: “谈半小时,不同意就强制执行,今天要攻下来。”
此前,海珠区法院组织双方协商了十多次。中惠公司提供了5套补偿方案,但三母子均予以拒绝。“他们从来 不提具体要求,只是想一个劲地往上加码。”法院有关人士介绍。
据悉,母子三人曾多次到市中院、区信访局等上访。
法院的工作人员说,去年6月,两兄弟曾站在二楼窗台旁,一手拎着煤气罐,一手握着打火机点着火,随时准 备引爆煤气,与法院执行人员对峙。
出现意外
老二突返家 据称欲开车撞法官
这个时候,周耀华的弟弟、原本开车去从化的周耀权接到朋友的通知。9点20分,他开车回到自己的家,被 堵在狭窄的路口。
法院的工作人员说,他是准备开车“冲进封锁线,撞击执行法官”。幸好被法警发现,及时上前 制止控制。
半小时过去。拒绝补偿和解方案的周耀华没能从法院出来。法警采取了“排除妨碍执行强制措施”,把他控制 在法院内。
9点30分,
nike air max,法院开始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空”。9点35分,周耀权被法警押上警车。他不停地挣扎反抗,但并未喊叫 。
强制腾空
家中卧床老人被抬进救护车
9点40分,申请强拆的中惠公司雇佣的搬家公司五辆货车开到小屋门口。十来名搬家公司的员工抬着锅碗瓢 盆进进出出。
法院的执行人员先后抬出了四个煤气罐。他们还搜出了一些钢管和四条长短不齐的刀具。
警戒线外站满了围观的路人。有人喊:“公安部明确要求民警不得参与拆迁,你们怎能这样干,
cheap louis vuitton。”海珠区法院的官员解释说,司法警察制服与公安民警相似,路人可能是误解了。
二楼只有四十来平方米大小,被隔成两间房,房屋内光线昏暗,堆满杂物,气味混杂。年迈的潘丽萍躺在床上 ,还没吃早餐。
上午9点,海珠法院的执行法官曾给潘丽萍买了一碗“皮蛋瘦肉粥”。等她吃完,执行法官和医护人员陪她说 着话,安抚情绪。
广州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的救护车停在楼下。经过交流,潘丽萍被担架抬到救护车上。救护车开到20米外的 停车场内,医护人员一直陪伴照顾着她。
老人离开后,搬家工人上了二楼。电视机、柜子、床、沾满灰尘的麻将桌等被陆续搬上车。法院的执行法官在 楼下登记房屋详细资产,当地居委会人员签字确认。
开发商强拆
屋倒后法院称双方达成协议
上午11点20分,“强制腾空”搬迁完毕。法院将房屋交付开发商。随后,龙南七巷8号在钩机的轰鸣声中 倒塌。
漫天尘土,路人议论纷纷,并不时停下手机拍照、录像,
louis vuitton outlet。龙南三巷、五巷、六巷及其周围已成为一大片空地。
海珠区法院向记者通报称,昨天下午5点,母子三人与开发商最终自行达成和解。但中惠置业与他们达成的具 体补偿方案并未透露。下午,两兄弟也恢复了人身自由。
法院通报
广州市海珠区法院:
嫌补偿标准过低拒拆迁两兄弟曾扬言对抗到底
对于昨日的强制执行,海珠区法院通报称,2006年2月28日,广州市政府以公开竞价方式将海珠区龙田 直街地段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予广州市中惠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中惠公司)作开发利用。2008年12 月24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作出穗国房拆裁字[2008]33号房屋拆迁裁决书,裁决被执行人周耀华、周耀权、潘丽萍腾空并迁出海珠区龙南七巷8号房屋(合法建筑面 积44.25�),迁往广州市荔湾区明心路42号之一601房(建筑面积55.88�),将被拆迁房屋交予 拆除。
2009年11月19日,中惠公司向海珠区法院申请执行已经生效的房屋拆迁裁决书。法院经审查,认为房 屋拆迁裁决书确定的补偿安置方案符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裁定准予执行,并于2010年1月19日立案执行。
立案执行后,海珠区法院向周耀华、周耀权、潘丽萍送达执行通知书,发出执行公告,要求其于2010年6 月29日迁出并腾空海珠区龙南七巷8号房屋,并将该房屋交中惠公司拆除。但周耀华兄弟未自动履行义务,且在 法院执行过程中对案件执行存有严重的抵触情绪,并曾多次到市中院、区信访局等有关部门上访。
针对这种情形,海珠区法院先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十多次协商,并建议中惠公司适当调整拆迁安置方案, 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的实际居住情况。之后,中惠公司提供了五套优于裁决安置条件的补偿方案供被执行人选择。但 被执行人均予以拒绝。经过海珠区法院做工作,中惠公司最终同意提供海珠区宝岗路房屋一套(面积约58�)、 海珠区江南西路房屋一套(面积约63�),另提供现金20万元,用于拆迁房屋的补偿,但周耀华、周耀权等人 仍以补偿标准过低拒绝,并扬言要对抗到底。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海珠区法院遂决定对周耀 华、周耀权等人予以强制搬迁。
统筹:南都记者 海鹏飞
采写:南都记者 海鹏飞 李春花 通讯员 海法宣
摄影:南都记者 冯宙锋 实习生郝文辉
整合:陈实
(编辑:SN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