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蒙清华大学何建宇先生精心翻译,由香港中大的胡凌先生编纂发表于《法律和社会迷信》2010年第6卷。 在此顺致谢意。 中国互联网与公民社会:
共进的能源机制与数字化组织情势 (一) *
杨国斌
《法律与社会科学》(第六卷)(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pp.1-19
互联网是否有助于推动中国的民主化和公民社会发展?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显然充满矛盾。互联网短暂的历史以 及缺乏足够经验证据使得我们很难给出一个明白谜底。同时,矛盾也来自于研究问题提出的方式。从历史上看,技 术转变了人类社会,因此提问“这项新技术对当下中国社会有什么影响”是通情达理的。然而,这仅仅是硬币的一 面。技术是被社会中的成员所使用;技术的扩散和使用取决于社会条件,
asics kinsei。换句话说,社会条件塑造技术发展。
在本文中,我换个角度发问:在中国,互联网和公民社会怎么以影响彼此的发展的方法进行互动?为了答复这 个问题,
gucci bag,我首先探讨互联网和公民社会在中国的发展,分析为什么互联网对中国公民社会有重要作用,以及反之,为什么 公民社会对中国互联网发展有重要影响。我论证了中国公民社会和互联网在独特演进发展的进程中使彼此更为活泼 ,即便彼此都受到一些其余力气的制约 [1]。互联网为公民参加提供了新的可能性,从而推进了公民社会运动。公民社会为交换和互动提供了必要的社会基本 ——公民与公民集团,从而促进了互联网发展。互联网与公民社会存在彼此依存关系,然而现有的文献个别都疏忽 了这种双向关联,而只强调技术对社会的单向度影响。
互联网与公民社会的互动有多种形式。源自社会的互动来自于社会生活世界,而源自网络的互动开始于网络空 间。这些互动产生了两种重要的数字化组织形式(digital formations),即虚构公共领域和网络组织(web-based organizations)。 [2]本文用教训案例描述了这些互动方式和数字化组织形式。论断部分探讨互联网与中国公民社会共同演进中面临的政 治挑战。
中国的公民社会:初生而布满活力
本文中,公民社会被狭义地定义为介于国家和私域的旁边公共地带。在公民社会中,公民和公民团体有组织或无组 织地参与各种疏散或群体的活动。这一定义将公共领域、意愿组织和社会活动视为公民社会的关键组成部分。尽管 一些学者已经论证了公民社会与民主之间没有必要的、逻辑的关系,但一个强壮的公民社会通常会被视为民主政治 的基础 [3]。许多学者证实了当代中国的公民社会只处在初生状态 [4]。我认为中国公民社会的初生性质是中国互联网发展的一个有利条件。初生的公民社会很可能是懦弱的,但确切充 满活力的。它能迅速地接收新颖事物,对立异持开放态度。组织实践假设组织惰性随着组织年纪增长 而增加 [5]。尽管公民社会不只包括组织,但社会组织是其中的中心元素 [6]。因此,中国公民社会相对“年青”可能象征着它会对技术变迁做出更迅速的回应,尤其是那些能满意其需要的技 术。
中国公民社会初生但充满活力的这一特点在几个档次都表现得很显著。首先,与公民权理念相干的权利意识正 在崛起。几位作者曾记载了这一新趋势,研究显示官僚和经济权利常常会侵略公民权利,而与此同时越来越多人开 始用法律轨制维护本人的权利,为自己的权利而辩解 [7]。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已经发展出了强有力的法治,但它确实表明了公民理念已经成为中国公民社会发展越来越重要 的基础和目标。
其次,中国的公共领域产生了重大变更。尽管时常会提到政治分权化的局限和商业化的问题,但对中国民众传 媒的研究一致地揭示了放松政治管制与贸易化并行的发展趋势 [8]。此外,犹如一些学者已经论证的,公共领域不仅能够在中国的媒体上见到,而且也见诸于一系列普遍的社会空间 中。最近出版的两本专著表明,中国的公共领域也存在于客厅聊天、麦当劳餐厅、贺卡、电话热线、迪斯科等等之 中。 [9]当代中国的花费者革命产生了意想不到的成果:为公共表白和交流提供了新的社会空间。
再次,中国的社会组织同样显示出初生但充斥活力的特色。中西方研究者都发现,只管国家仍然保持强有力的 控制,但社会组织不仅数量在增加,而且比以前享有更大的独破性。 [10]即使面临着国家强有力的管制,社会组织仍有很多活动空间。犹如Tony Saich所描写的,它们有策略绕过政府严厉的登记政策,比方注册成企业或成为现有不活跃组织的二级实体等 。 [11]一方面社会组织会常常与政府协商在体系内取得更自在的空间,另一方面中国政府甚至号令中国的社会组织施展社 会功效,成为一支“第三气力”。 [12]
简而言之,中国公民社会是初生但具备活气。它的各组成局部不充分成熟,正处在成长和改变中,为互联网在 中国的扩散供给了有利前提。
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
目前对中国互联网发展的讨论缭绕着两个主题开展:政治控制和政治影响。对政治控制的研究将互联网当成被解释 的因变量,而研究政治影响的著述把互联网视为自变量。Michael S. Chase和James C. Mulvenon细心地分析了国家控制互联网的各种方式,以及异见者群体对互联网的翻新性使用,他们以为: “互联网…可能不会给中国带来‘革命性’的政治变化,但将会成为中国缓慢、渐进地迈向更多元化甚至初生民主 化中一个关键的支柱。” [13]另一项由Eric Harwit和Duncan Clark进行的重要研究检视了在网络物理层和内容层的政治控制。 [14]他们发现,私营部门和信息产业部(主管信息产业的政府部门)都在竞争对网络基础设施的控制,不一定是为了维 持对内容的控制,而是为了获取收入和利润。内容控制权控制在其它几个政府和党的部门手中。但是因为如下两个 原因,内容控制仍处在“决裂”和低效状态。首先,负责内容控制的政府部门的关心点与信息工业部和私营部门寻 求利润的好处之间可能存在抵触,因此使得内容控制部门工作难以发展。其次,大多数中国互联网的内容把握在私 营营运商手中,一部门来自国外,这就加大了控制的难度。成果是,政治控制偏向于采用“杀鸡儆猴”的形式,例 如偶然拘捕一两名违背者。 [15]通过这种策略带动使用者中的自我审查。
对互联网的政治控制的研究表明了谁在尝试掌握,把持什么以及节制怎么进行,受到怎么的挑衅。对互联网政 治影响的研讨,固然数目很少,却传递了若干混淆的信息。首先,互联网的扩散会对非民主国度的行动发生挑战并 加强多元化,这点得到了必定水平的公认。 [16]其次,有证据表明,互联网对中国的公共范畴、结社生涯跟政治激进主义产生了主要影响。 [17]也有学者谨严地告诫,互联网作为政治变更的工存在它的局限性。例如,Kathleen Hartford表明,“跟着互联网在中国应用和利用的发展……咱们可能会充足发明它最大的影响在于强化现 有的社会抵触。” [18]另有分析家曾忠告,互联网可能变成中公民间和官方民族主义膨胀的工具。Todd Munson对一个中国游览网站的剖析阐明了民族主义怎么在网上被“倾销”。 [19]C.R. Hughes和Alan R. Kluver都曾提出互联网可能不是被用于发展民主,而是被用于增进民族主义。 [20]
当初对中国互联网的政治控制和政治影响的关注已经开辟了一些症结性的研究领域,然而这种关注不用要地限 度了研究问题的范畴。技术扩散不仅仅受到政治和经济因素的型塑,而技术的影响也不仅局限在政治领域和国家行 为。更辽阔的社会生活领域同样也可能影响技术扩散,同时也被技术所影响。社会过程和技术过程可能沿着并行的 途径发展,并互相影响。从这个角度而言,检视中国公民社会如何影响互联网发展,或反之互联网如何影响中国公 民社会发展,都是非常要害的问题。
为什么互联网对中国公民社会有重要影响?
理解互联网对中国公民社会的意思的一种方式是比拟公民社会与其他两个领域——电子政府和电子商务——对互联 网的使用。后两者都是中国政府鼎力发展的领域,然而他们的发展速度却远低于中国的电子公民社会。评论家们虽 然对电子商务在中国的潜在范围和运用领域持乐观立场,但也留神到其在中国的缓慢发展。 [21]由中国互联网信息核心(CNNIC)出版的统计表明,尽管看起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在网上购物或进行支付,但 从前多少年这一比例不管从相对意义仍是从相对意义上看仍旧十分低。1999年6月,仅3.2%的被访者表现 曾在网上购物,而使用新闻组的比例是21.4%,使用电子公告板(BBS)的比例是28%。数占有稳定,2 000年6月网上购物比例曾很奇异地回升至14.1%;当时使用新闻组和电子公告板的比例分辨是25.4% 和21.2%。这三类行为的比例在2000年6月后一致降落,一年后从新回升,然而使用消息组和电子公告板 的人依然比使用网络购物或在线支付的人多许多。表1显示了1999年6月至2004年7月的考察数据。其中 为便于比较,增添了电子邮件的使用率,它始终都是使用率最高的网络服务。
表1中国网民最常使用的网络服务(多选),1999年6月-2004年6月(单位:%) 电子邮件 新闻组 电子公告板 网上购物 在线支付 1999年6月 90.9 21.4 28.0 3.2 N/A 1999年12月 71.7 17.0 16.3 7.8 1.8 2000年6月 87.7 25.4 21.2 14.1 3.7 2000年12月 87.7 19.3 16.7 12.5 2.7 2001年6月 74.9 10.7 9.0 8.0 1.8 2001年12月 92.2 13.4 9.8 7.8 2.1 2002年6月 92.9 20.4 18.9 10.3 N/A 2002年12月 92.6 21.3 18.9 11.5 N/A 2003年6月 91.8 20.7 22.6 11.7 N/A 2003年12月 88.4 N/A 18.8 7.3 N/A 2004年6月 84.3 N/A 21.3 7.3 N/A 数据起源:CNNIC调查讲演(1999年7月、2000年1月、2000年7月、2001年1月、200 1年7月、2002年1月、2002年7月、2003年1月、2003年7月、2004年1月、2004年 7月)。参见www.cnnic.net.cn。
一个显而易见的总体趋势就是互联网的社会功能比商业功能更吸引中国用户。2001年调查显示的新闻组和 电子公告板的使用率降低,很可能是由于政府政策鼓励电子商务的发展,而不勉励新闻组和电子公告板的活动;但 即使在收紧的政治控制下,参与网上社会和政治活动的人仍要比加入商业活动的人要多良多。 [22]
1999年1月,中国政府发动了政府上网工程。目的是进步行政效力、下降开销以及让公民更轻易失掉政府 信息。一年之内,中国gov.cn的域名从982个增长到2,479个。到2002年12月,中国总共有7 ,796个gov.cn域名,占.cn域名总数的4.3%。 [23]尽管政府网站的数量在增长,但它们作为信息提供和激励大众介入的手腕的有效性有多高,还是值得猜忌的。中国 的记者们曾埋怨政府网站经常处于非活跃状况,内容过期或者缺乏有用的信息。 [24]一项研究显示,即使排在电子政府网站前五名的青岛市政府网站在2000年12月一天的拜访量也只有约150 0次点击量。 [25]比拟之下,简直在同时,中国风行的电子布告板“强国论坛”每天有约10万次点击量和1000个 发帖。 [26]即使针对性很强的电子公告板如主要吸引中国知青一代的“华夏知青论坛”均匀天天有700次点击 量。 [27]
很显明,在这个阶段,公民社会使用互联网远远超过了电子政府和电子商务。如何说明这种差别呢?为什么公 民社会部分能更好天时用互联网?对电子政府,重要问题在于经营网站的政府机构。在政府网站上信息太少。电子 商务的迟缓发展有更庞杂的起因,例如缺少有效的法律框架和保险保障。为了懂得公民社会绝对多地使用互联网的 景象,有必要对中国公民社会的环境做些历史性梳理,同时懂得一些有关互联网技巧特点的常识。
对互联网的技术特征有许多不同的说法。Jonathan Bach和David Stark很好地捉住了互联网“链接、搜索、互动”的才能作为他们强调的主要特征。 [28]他们解释道,电话可用来搜索别人,把他们衔接起来,这样他们就可以互动,但是这个过程只是“做加法”(ad ditive)。在互联网上,这个过程变成了“做乘法”(multiplicative),并且可以重复组 合。在其中,每个步骤——搜寻、连接或互动——都可以构成其他步骤的基础。在解释这种乘法性的互动技术的政 治意义时,Bach和Stark指出互联网的使用既可以制作网外事件,同时也包容各类事件在这个空间之内生 发,包含新的社会纽带和新的组织形式。互联网合适于“降低交易本钱、提高参与和影响,以及简化 操作。” [29]
当然,互联网的技术特征并不会主动地推动公民社会发展。它可以被国家或国家之外的行为者用来减弱公民社 会。 [30]但是,互联网仍旧是一个供公民社会参与的相对强盛的新媒介和空间。“相对壮大”这一表述值得在此强调一下。 对技术扩散的研究通常认为,新技术与已有技术相比所领有的“相对优势”是促进新技术扩散的推动 因素。 [31]新技术拥有相对上风,意味着它们能更好地知足社会需求。在中国的情形下,互联网比传统媒体能更好地满意人们 个人表达和公众参与的需求。
历史的视角会进一步凸起互联网确当代实用性。在毛时代的中国,政治参与严格地被国家安排,政治异见是危 险行为。在改革时代,干部政治运动逐步从中国的政治舞台上退出,同时新的、个人主义模式的政治参与开始显现 。 [32]史天健在他对政治参与的研究中列举了北京市民用来表达利益的28种政治行为。除了大字报外,没有一个是公众 参与行为。大多数行为,例如“通过官僚层级向上控告”,虽然有将个人冤屈公然的行为,但却没有将之置于公众 讨论之中的机会。 [33]这些研究中可以得到一个根本结论:虽然改造之后公民参与的渠道扩展了,但对于更广泛的公民而言,这些渠道既 不足够,又不充分。互联网却能提供新的机会。
为什么初生的国民社会有利于互联网扩散?
互联网在中国开始发展时,公民社会已经开始兴起。 [34]自一开始,中国正在兴起的公民社会就为互联网扩散提供了有利条件。首先,已有的和潜在的公民群体和网络为使 用互联网提供了社会基础。互联网的互动性质意味着,基础的在线社会互动对于互联网的采取和大众化是一个必要 条件。互动可以在彼此完整生疏的人群之中发生,这在聊天室和电子公告板上很常见。正式和非正式的社会群体也 为在线互动提供了社会网络。常见的这类群体包括职业群体、校友网络以及基于某种预先存在的认同的其他社会群 体。
其次,中国公民社会的内在动力也有利于互联网的发展。这种动力有不同的表示形式,例如个人权力和城市公 共空间的扩大、大众抗议的增长、媒体的分权化以及结社生活的扩展。 [35]这些动力来自于当代中国人生活中不断定性、压力、矛盾和盼望等因素复杂的并列和交错。举一个不言而喻的例子 :我们才干怎么理解随同着中国迈向现代性的“提高”而呈现的各种社会问题(如失业、卖淫和腐朽)?在这些社 会病的暗影下,到底什么形成了古代化?以及假如一个人碰劲成了这些社会问题中无助的受害者,如何理解他个人 生活的价值?这些都是中国公家广泛关注的问题,在日常谈话中常常能听到、常常被抱怨。因而,当互联网开端遍 及时,使用者敏捷把它当成了一种抒发和讨论这些关注点的手段。从而,网上杂志和电子公告板迅速增多并流行起 来。在一定程度上,政府在2000年末增强互联网管制的办法就是针对网上对于社会问题讨论迅速扩散的一种反 映。 [36]
最后,如同我在前面已经提到的,公民社会的实质是公民在公共生活中的参与。有的公民会认为互联网有助于 公众参与,有的则不这么认为。这方面的意识会影响互联网上的行为。一项比较研究调查了日本和韩国公众对网络 交流的态度,表明尽管日本的技术更发达,但韩国人更乐观地认为互联网是沟通和信息交流的工具。韩国人这种更 强烈的兴致看起来主要来自于“1987年前在独裁时期下被压制的自由表达欲望。” [37]在中国事否存在类似的对舆论自由的盼望?1989年学生们用举动表达了相似的情况。现在对言论自由的热忱是 否依然存在?中国互联网使用者对互联网作为一种公众参与的工具如何对待?
对大众BBS“强国论坛”中发帖的研究有助于回答这些问题。“强国论坛”附属于中国最重要的官方报纸— —《国民日报》。它的审查比其他BBS更加严格,因此被用来分析中国公众对互联网的认知时,它属于一个守旧 案例。 [38]即使在这么一个论坛中,所转达的信息也是很清楚的:互联网用户普遍认为互联网是一个更自由、更开放的公众参 与空间。 [39]用户认为“强国论坛”是一个一般人讨论国家大事、交流情感和表达观点的场所(虽生尤逝世的国企 人,1999-11-03) [40],一个自我发现和自我表达的场合(归元,1999-11-07),一个请求民主监视和独立思考的空间(常仁,1999-11-15),一个既不能把客人打发走,也不能划定他们谈话内容的“咖啡店”(嘴上不说,心里想!200 0-04-08)。他们经常比较把BBS论坛的民主潜力与传统媒体欠缺这种潜力相比较,为新的言论自由机遇觉得冲动。 因此,一位发帖人称“强国论坛”为“一座圣庙,在此我们初尝了享受言论自由神圣权利的味道。” ,
running shoes asics,他信任“强国论坛”“使一贯被压抑和封闭的民间强国声音,有了表达的机会”(常仁,2000-01-19)。“强国论坛”中审查行为引起了一直的批驳, [41]但总的来说,用户还是认为互联网是公众参与的手段和空间。这一认知影响了他们参与网上交流与互 动的可能性。
(续完)
*本文原标题为“The Co-evolution of the Internet and Civil Society in China”,于2003年发表于Asian Survey第43卷第3期。2006年经订正,题目改为“The Internet and Civil Society in China: Co-evolutionary Dynamics and Digital Formations,”收入文集 China’s Deep Reform: Domestic Politics in Transition, edited by Lowell Dittmer and Guoli Liu. Rowman & Littlefield, pp. 303-318.译文依据2006年修订本。 [2]数码化组织形式是指在信息技术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形式。关于此概念的理论阐释,参见Robe rt Latham and Saskia Sassen, “Introduction: Digital Formations: Constructing an Object of Study”, in Digital Formations : IT and New Architectures in the Global Realm, ed. Robert Latham and Saskia Sassen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5)。 [3]关于公民社会的“中间性”,参见Gordon White, Jude Howell, and Shang Xiaoyuan, In Search of Civil Society (Oxford: Clarendon, 1996), 5-6。 [6]大多数关于中国公民社会的专著都关注社会组织。参见White, Howell, and Shang, In Search of Civil Society;Brook and Frolic, eds., Civil Society in China;以及Margaret Pearson, China’s New Business Elites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7)。 [7]权利意识增强的一项指标就是针对损害产权和个人权利的法律诉讼量的增加。参见MinxinPe i, “Rights and Resistance: The Changing Contexts of the Dissident Movement,” in Chinese Society: Change, Conflict and Resistance, ed. Elizabeth J. Perry and Mark Selden (London: Routledge, 2000), 20-40; Kevin O’Brien, “Rightful Resistance,” World Politics, October 1996, 31-55; Beverley Hooper, “Consumer Voices: Asserting Rights in Maoist China,” China Information 14, no.2 (2000): 92-128。关于历史发展的视角,可参看Changing Meanings of Citizenship in Modern China, ed. Merle Goldman and Elizabeth J. Perry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10]一些学者开始将社会组织视为非政府组织进行研究。参加Deng Guosheng, “New Environment for Development of NGOs in China,” in 500 NGOs in China, ed. NGO Research Center, Tsinghua University (United Nations Centre for Regional Development and NGO Research Center, Tsinghua University, 2002), 17-29。同时参见Susan H. Whiting, “The Politics of NGO Development in China,” Voluntas 2, no.2 (1991): 16-48; Qiusha Ma, “Defining Chinese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Voluntas 13, no.2 (2002): 113-130; Ronald C. Keith, Zhiqiu Lin, and Huang Lie, “The Making of a Chinese NGO: The Research and Intervention Project on Domestic Violence,” Problems of Post-Communism, November-December 2003, 38-50; and Guobin Yang, “Environmental NGOs and Institutional Dynamics in China,” China Quarterly, March 2005, 46-66. [14]Eric Harwit and Duncan Clark, “Shaping the Internet in China: Evolution of Political Control over Network Infrastructure and Content,” Asian Survey, May-June 2001, 377-408.也可参见Jack Linchuan Qiu, “Virtual Censorship in China: Keeping the Gate between the Cyberspace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s Law and Policy, Winter 1999-2000, 1-25; Kathleen Hartford, “Cyberspace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Current History, September 2000, 255-262; Nina Hachigian, “China’s Cyber-Strategy,” Foreign Affairs, March-April 2001, 118-133; and Lokman Tsui, “The Panopticon as the Antithesis of a Space of Freedom: Control and Regulation of the Internet in China.” China Information 17, no.2 (2003): 65-82. [22] 2000年11月,中国政府公布了电子公告板的管理规定,规定电子公告板服务必须依照程序登记,用户必需对 其网络言论负责。这可能对新闻组和BBS的使用产生了负面作用。关于中国互联网的相关管理规定 ,参见 www.cnnic.net.cn。 [23] CNNIC,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03年1月,www.cnnic.net.cn/develst/2003-1。 [24]《政府网站何时活起来?》,www.gov.cn/news/detail.asp?sort_ID=7391 (2003年4月2日访问)。 [26]这些数据来自于我的网络民族志研究中所收集的数据。日访问量100,000次是2000年5月的数据。日发 帖量1000条为2000年12月的数据。 [27]知青一代有时也被称为红卫兵一代或文革一代。它是指上山下乡运动中被下放乡村的群体,
online coach outlet。这场运动开始于1968年,停止于1980年。参看刘小萌,《中国知青史:大潮1966-1980》(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34] 1994年中国连入互联网,当时有1万左右的用户。到1997年10月,中国互联网用户到达62万。参见C NNIC,《中国互联网发展状态统计呈文》,1997年10月,www.cnnic.net.cn/develst/cnnic199710.html。 [36]中国政府于2000年11月颁布了几个互联网管理措施,包括一项关于BBS的治理规定。参见 www.cnnic.net.cn。 [38]“强国论坛”以2000年5月占有3万个注册用户、日平均发帖量1000个而骄傲。到2003年4月2日, 强国论坛所属的网络社区共有196,402注册用户。强国论坛的讨论大多数与时势有关。论坛开放时光从上午 10点到晚上10点,设有盘算机过滤功能和全职版主监测发帖。 [39]这一发现有一项网络调查的结果作为支撑,调查显示与报纸、电视和播送相比,互联网被看作更有利于表达个人观 点。参看郭良,《互联网使用状况及影响调查报告》,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央,2001年4月,ww w.chinace.org/ce/itre。(2003年4月2日访问) [40]“虽生尤死国企人”是发帖人的用户名音译。许多这样的用户名很风趣、有表现力且富有含意。“虽生尤死国企人 ”意味着一个虽活着,但却像已死去的国有企业雇员。“1999年11月3日”是指帖子涌现在论坛上的日期。 本文中我都遵守同样的援用格局。许多帖子在网上已经没有了,但是我个人珍藏的下载文件的一部分 。 [45]参看《南方人物周刊》,2004年第7期。 [48]关于网络文学的社会学分析,参见Guobin Yang, “Virtual Transgressions into Print Culture: The Rise and Impact of Internet Literature in China”(提交2004年11月3-7日俄亥俄州立大学举行的“From Woodblocks to the Internet: Chinese Publishing and Print Culture in Transition”学术会议的论文)。 [50]这个个案的更具体情形,参见Guobin Yang, “Weaving a Green Web: The Internet and Environmental Activism in China,” China Environment Series 6(2004): 89-92。 [51]中国某NGO引导人,作者访谈,2004年12月17日北京。 [52]例如,中国面向教导界的主要官方报纸《光亮日报》2004年12月14日发表了一篇这样的文章。对“公共知 识分子”的批评反应了对近年来中国知识分子批评性地参与公共事务的关注。这种参与与八十年代后期的文化热有 类似之处,文明热在当时对1989年学生运动产生了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