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收养地震灾区孤儿
时寒冰
从北京回来,我收到未曾谋面的老朋友党军先生的信,汶川地震产生后,中国人寿宣布,其设立的"国寿慈善基金会"将承担所有在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孤儿成长至18周岁的相关费用,而党军先生正好在"国寿慈善基金会"工作.他给我来信,既有对孤儿收养问题的担心,也有对相关具体问题的解释(援用的消息已作比拟具体的解答) .
汶川地震,残暴地撕裂了无数个家庭,骨肉分别之痛是我们难以设想的.愿每一个不幸的孩子,都能有一个好的归 宿.一些有条件的家庭,假如可以为孤儿供给一个暖和的家,孩子父母的在天之灵,亦当快慰,亦当感谢不尽!这 种爱与贡献当铭刻于天!
现将党军先生的信附在这里:
尊重的暖之兄:
最近全民抗灾,我们基金会已经在第一时光许诺负责所有孤儿到18岁的生涯费,并与民政部沟通,相关文件上周 已经投递民政部,正在审批中.
最近国内相似运动越来越多,这是好事件,如果大家能够联袂解决中国60万孤儿问题更是历史提高.但我担心的 是人贩子问题,东莞的大批黑童工重要就来自四川凉山,大量女中学生的保险更是让人担忧.盼望你能就此发表文 章,呐喊感性收养,不要由于一时激动影响孩子毕生.
这多少天始终在为此尽力:
目前孤儿救助工作的进展情形
(一)目前尚处于灾害救助阶段
5.12汶川地震重灾区的范畴已经超过10万平方公里,汶川地震的强度、烈度都超过了唐山大地震.直接收灾 人数1000多万,已经遇难28881人,
90 air max,受伤198347人,总遇难人数估量在5万人以上.因为余震还在持续,发掘挽救仍在进行,孤儿数据短期无 奈断定.
(二)确认孤儿身份能力开始领养工作
孤儿确实认需要等终极伤亡情况确认结束以及生发生活秩序基础恢复之后才干进行.孤儿的统计工作已经安排下去 ,但具体实现时间无法确认,据唐山教训估计须要一个月左右.
据从民政部和媒体了解到的情况,灾区的无主儿童正在撤退,部份由当地的救助站、孤儿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暂时收 容,社会福利机构的收养能力暂时可以满意需要,局部儿童已经开始集中到成都.
中国人寿宣告将收养所有"汶川地震孤儿"
新华网北京5月14日电(记者毛晓梅 王文帅)中国人寿董事长杨超14日晚间发布,中国人寿设立的"国寿慈祥基金会"将承当所有在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孤儿成长至18周岁的相干用度,目前正在与当地民政部分卡脖子详 细细则.
当地政府妥当安置地震灾区孤儿
mm民政部就海内外组织和个人对于安顿收养灾区儿童问题作出回答
起源: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邻近发生7.8级强地震后,社会各界纷纭用各种方法表白爱心.特别是5月13日, 电视媒体报道温家宝总理探访灾区孤儿后,良多国内外组织和个人心系灾区儿童,对他们所面临的困难忧心忡忡, 给予了极大地关注,纷纷要求收养灾区儿童.日前,
cheap jimmy choo,民政部就此问题作出答复.
目前,灾区各项抢险救灾工作正在缓和进行,不惜一切代价抢救受灾干部的性命是当前救灾工作的重中之重.灾区 各级党委、政府正采用一切手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平安,对于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孤儿和临时查找不到父母的儿童也 已由当地政府予以妥善照顾和安置,并尽所有可能查找孩子们的父母和亲人.跟着救灾工作的逐步深刻,一定会有 更多的孩子能够回到他们的父母和亲人身边.
请关心灾区儿童的国内外组织和人民大众释怀,民政部将全力支撑受灾省市民政部门妥善照料好孤儿的生活,确保 他们在震后能够尽快恢复身心健康,并及时向社会通报儿童的安置和生活情况.同时,在灾区的出产和生活秩序逐 渐恢复畸形后,地震灾区孤儿的收养工作将依法发展,使合乎法定条件的收养申请人可以依法收养灾 区孤儿.
民政部对社会各界对灾区人民,特殊是灾区儿童的关怀表现衷心肠感激.咱们信任,在党中心、国务院的刚强引导 下,在全国人民的独特努力下,灾区人民必定可能顺利度过难关,获得抗震救灾的全面成功.
四川省民政厅:暂不办孤儿收养可先通过媒体报名
2008年05月17日
近日,各大网站、论坛上都密布着网友报名收养灾区孤儿的帖子,本报热线也接到上百个来自全国各地的咨询电话 .昨日四川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称,灾区儿童目前正在进行救治、安抚、甄别身份和联系亲人等,目前尚未开展办 理孤儿收养的工作.
四川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沈晓莉表示,确认身份、收养孤儿需要经由长期庞杂的程序,目前的工作重心还未转移到 收养上,他们将在当前召开新闻宣布会,愿望爱心人士耐烦等待.有意愿收养灾区孤儿的,可先通过媒体登记报名 .四川迪泰律师事务所的邢连超律师说,契合条件有收养意愿的,首先要到当地公安局出具孤儿证实.同时,领养 者需30岁以上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headphones monster beats,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最后,还要经过当地民政部门考核,在报纸上登出孩子是无人认养 的公告,60天后没有人有异议,领养手续才算办好.(记者 童星燕)
广东民政官员:收养孤儿可到当地民政局预约
2008年5月17日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 张薇 通信员 粤民宣)针对市民频繁讯问如何收养四川地震灾区孤儿的问题,昨日下战书,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郑人豪指出,宽 大有收养意愿的热情市民,可以先到本人所在地民政部门预约登记,各级民政部门将及时与预约登记 者接洽.
郑人豪称,日前省民政厅已经与民政部进行了沟通,也向四川省民政厅传达了广东人民声援灾区的急切心境.他指 出,固然目前四川地震灾区有一批孤儿,但因为救济工作还未停止,地震灾祸造成的孤儿数目目前尚未核准,四川 省有关部门也尚未提出需要兄弟省市帮助收养孤儿的要求.他表示,省民政厅将积极跟进,及时了解 最新情况.
据懂得,目前国家民政部正在踊跃研讨制订办法和措施,解决四川地震灾区孤儿的救助、收养、安置问题.市民可 向省民政厅征询.郑人豪指出,根据以往的经验,在不同的申请收养人都具备爱心、经济能力的条件下,民政部门 会根据血统关系(比方有的远亲愿意收养)、地缘上风(不同省份文明风气有差别)等原则,就近支配孤儿到家庭 中寄养.加上本次地震中也产生了大量失去孩子的父母,如果今后这批父母违心收养,民政部门也将首先知足他们 的欲望.
祝快活健康!
党军
国寿慈悲基金会
另外,附检察日报的报道,它说明了抚养孤儿的法律问题
如何收养地震孤儿?
来源: 2008年05月18日 检察日报
汶川地震产生了一些不幸的地震孤儿,而在祖国各地,有许多人在关心着这些失去父母的孩子,并有意收养这些不 幸的孤儿,筹备为他们重建一个温暖的家.那么,对这些孤儿的收养有哪些条件呢?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处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难题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规定,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社会福利机构;(三)有特别艰苦无力 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前提:(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导被收养人的才能;(三)未患有在 医学上以为不应该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八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 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制约.
第九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据悉,目前汶川地震的救灾安置工作还在进行中,获救的地震孤儿首先会被安置到民政部门下属的社会福利院等机 构,对孤儿的收养还有待于下一步民政部门的部署安排.从以上收养条件可以看出,如果是收养孤儿、残疾儿童的 ,不需要满意无子女和年满30岁这样的条件,但民政部门会对收养家庭进行综合评估,家庭经济收入包含夫妻情 感都在评估之列,目标就是为被收养的孤儿寻找一个合适他们成长的家庭.
有关抚育孤儿的详细法律划定,请参看《中华国民共跟国收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8修改)
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依据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的决议》修正 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号颁布)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三章 收养的效力
第四章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五章 法律义务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合法的收养关系,保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制定本法.
第二条 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遵守同等被迫的准则,并不 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三条 收养不得违反打算生养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 收养关联的成破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周围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损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国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周围岁 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能够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度.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 限制.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纪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强迫.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
第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整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重大迫 害可能的除外.
第十三条 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责任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赞成送养、监护人不乐意继承履行监护 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公民法通则》的规定变革监护人.
第十四条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六条和 被收养人不满十附近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布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乐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请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度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友人抚养.
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
第十八条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逝世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力.
第十九条 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背规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第二十条 严禁交易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第二十一条 本国人按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 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春秋、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分等状态的证明材料,该证明资料 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受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 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身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存在办理涉外公证资历的公 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
第二十二条 收养人、送养人要求守旧收养机密的,其别人应当尊敬其志愿,不得泄漏.
第三章 收养的效率
第二十三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实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 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余近支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打消.
第二十四条 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存原姓.
第二十五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本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
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端时起就不法律效力.
第四章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二十六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定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 的,应当征得自己批准.
收养人不实行抚养任务,有迫害、抛弃等损害未成年养子女正当权利行动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 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懂得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第二十九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排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 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肯定.
第三十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
womens polo shirts,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少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 、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恰当弥补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 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遗弃婴儿的,由公安部门处以罚款;形成犯法的,依法查究刑事责任.
出售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民族自治处所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的原则,联合当地情况,制定变通的或者弥补的规定. 自治区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自治州、自治县的规定,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同意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存案.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行方法.
第三十四条 本法自1999年4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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