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钱不够的客户就是在这台取款机上取钱的
□记者 温中豪 文 陈晓东 图
在农业银行自动取款机取了1万元钱,清点后发现少了100元。郑州一高校的陈老师当即向银行工作人员反 映。银行调查后告知,银行没少给钱。陈老师要求查看银行监控录像遭拒。记者昨日采访银行后,银行负责人又给 记者打电话称,从监控上看到有人捡走了陈老师的钱,但这段能证明银行“清白”的录像却依然不让 陈老师看。
遭遇:取钱少一百欲知何故难
昨日,在郑州一所高校上班的陈老师反映,7月30日,他在花园路和国基路交叉口附近的农业银行居易国际 广场分理处,通过自动取款机取款,1万元分5次取出,前三笔他清点后无误。第四笔取出后掉在了地上,他捡起 后等五笔款取出后全部清点了一遍,发现少了100元,可取款机屏幕以及打出的单据显示,1万元钱已经支出。 发现钱少后,他当即站在原处没动,并摆手叫来了大厅里的保安小岳。小岳陪他一起找到银行一女工作人员。女工 作人员清点后发现,陈老师的钱的确少了100元,她让陈老师留下了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银行卡号后说, 要向领导反映此事,等有结果时通知陈老师。
8月1日,农行一工作人员打电话给陈老师说,已经核对过账目,取款机没有出错。
由于取款机上方有监控探头,陈老师就说:“我当时在监控下把钱点了一遍,又没挪地方,一看监控录像不就 知道取了多少钱吗?”
这名工作人员说,她和陈老师都没资格看录像,只有银行领导才能看监控录像。陈老师随后和居易国际广场分 理处的芦主任取得联系,芦主任让陈老师去辖区派出所报案,让派出所出一个调阅录像通知书,然后才能来银行查 看。
昨日上午,记者和陈老师一起来到银行大厅见到了保安小岳,小岳说,陈老师的确向他摆手说钱不够,并一起 找到了银行女工作人员。由于这名工作人员没来上班,记者没能见到她。
昨日上午,记者电话采访了芦主任,他说:“要想看这段录像,应该由派出所出具调阅录像通知书,并和民警 一起来银行,并由我们上一级银行保卫科负责人在场的情况下,才能查看。“昨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柳林派出 所负责该区域警务的杨警官,
tods online store,他说,陈老师这个事就是个纠纷,算不上案件,也没法立案,没法立案就无法开具调阅录像通知书 。
律师:不让看录像可去告银行
昨日下午,芦主任给记者打电话说:“我们分行的行长还有保卫科长刚才看录像了,录像显示,少的那100 元钱被别人捡走了。”
记者说:“那你们让客户看一下录像,不就能证明你们的清白了吗?”但芦主任依然说客户不能看录像。保卫 科的孟科长说:“我们已经看过录像了,看到有人捡走了客户掉在地上的钱。如果这个顾客有疑问,可以让公安开 具调阅录像通知书,由支行主管行长签字,才可以让他看。看录像需要警方介入,是我们上级行规定 的。”
记者说:“可这构不成案件呀。”
孟科长说:“可是有规定的,你说咋解决?”
当记者问,银行单方称录像显示有人捡走钱的说法,如何让别人信服时,孟科长说:“那你说这种情况咋弄? 我可以保证,确实看到了。我们可以把录像刻录下来,随时都能查阅。”
记者问:“既然能把捡钱这一段刻录下来,为何不刻录后拿到其他地方让客户看,这样不会影响银行金融安全 ,又不侵犯别人的隐私?”
孟科长说:“这是我们的规定,不能越雷池一步。”
对于这个结果,陈老师很不解:“既然这段录像能为银行洗刷清白,为何还不让我看,银行的说法如何让我信 服?”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晴川说,客户和银行是平等的交易关系,银行作为一家金融服务企业,无权单方规 定客户不能调阅关涉客户利益的录像资料,不能以“内部规定”为由来拒绝普通客户的合理要求。而按照举证的法 律原则,客户声称自己钱取出后金额有误,并当场在银行保安陪同下,让银行工作人员进行了查看,已经证明了钱 少这一事实,客户已经完成了举证过程。作为银行,如果坚称交易无误,就应该自己举证来证明。而目前银行说有 人捡走了客户的钱,就应该主动向客户出示这段录像,证明交易正确。如果银行拒不出示录像,客户可以到法院起 诉银行,让银行以证据形式出示这段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