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干姐婚后没以前那么关心和照顾自己了,想向干姐要钱买手机被干姐夫阻拦,男子心生妒火竟杀人灭口藏尸床底。 昨日上午,该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
作案:
杀人藏尸后告知干姐
年仅24岁的被告人黄启焕是广东罗定人,此前并无犯罪记录。2006年,黄启焕在老家认识了阿芬并认对 方为干姐,两人感情一直很好。直到2009年,阿芬来广州后与蓝某结婚,黄启焕觉得干姐没有以前那么关心和 照顾自己,而干姐夫对自己又不好,遂心生怨恨。
据指控,同年9月7日中午12时许,黄启焕来到位于天河区吉山干姐夫妇租住的出租屋附近,在公共电话亭 拨通蓝某的手机号码,问其索要干姐的新手机号并称向干姐要钱买新手机。但蓝某答称不知道,黄启焕随即火冒三 丈,动了杀念。
当天下午13时许,黄启焕找来一条铁水管,敲门后躲在楼梯间等蓝某出来应门。趁蓝某开门之机,用铁水管 猛击其头部致其昏迷,随后,黄启焕将蓝某拖到屋内客厅的木床上,继续用铁水管打击蓝某头部,致其因重度颅脑 损伤死亡。此后,黄启焕将被害人尸体拖至房间,藏在双层单人铁架床底,并拿走被害人的300元现金和一部诺 基亚手机。
15时许,黄启焕找到在萝岗区工作的干姐阿芬,告知杀害蓝某一事。同月13日,公安机关将逃至广西的黄 启焕抓获。
翻供:
是扶被害人到床底休息
昨日庭上,被告人黄启焕当庭翻供,称案发当天找到被害人住处,起初两人是在客厅聊天,当其提出要向干姐 要钱买手机时,蓝某提出把自己手机让给他,后因其拒绝引发争执。同时称,“他先用手打我的腹部,我就找来铁 管打回他”,接着蓝某被打致趴倒在客厅的床上,“因为我怕他起来打我,就继续打了三下”。
“当时蓝某并没有断气,还和我说话”,黄启焕辩称“我想找人一起送他去医院,所以扶他到房 间休息”,
headphones,“又因为手臂没力放他到床上,只好让他躺在床底休息”。审判长当庭讯问,“被害人不是已经被你打到趴在客 厅床上了吗?既然你救他,为什么不直接让他翻过身来,反而要弄到房间?”黄启焕吱吱呜呜了十多分钟,仍然无 法自圆其说。
辩称:
被告曾摔伤颅脑有积液
辩护人为黄启焕做最轻辩护,认为只构成刑罚较轻的故意伤害(致死)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其指出,被告 人黄启焕案发前曾在工厂摔伤,随后在医院治疗时,医生诊断其因摔伤导致颅脑内有积液,随即出示 了过往病历。
公诉人回应认为该病历与本案查清事实无关,且法律并无明文规定过往病史是酌定从轻的量刑情节。公诉人最 后指出,黄启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其庭上翻供,应认定为认罪态度不好,请法庭依法判据。黄启焕 原本低头不敢面对公诉人,听此当即抬头称,“审判长,我知道我错了,请法庭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 机会”。
该案现已审结并将择日宣判。